一、联合管理委员会

学院设置联合管理委员会。联合管理委员会为本学院的最高决策机构,委员会委员由 9 人组成,其中 5 名成员由武汉轻工大学委派、4 名成员由匹兹堡州立大学委派。联合管理委员会的主任由武汉轻工大学的校长担任,副主任由匹兹堡州立大学副校长或其指定人选担任。

二、学术委员会

学院设置学术委员会。学术委员会是学院的学术管理机构,包括7-9名成员。主要负责向联合学院的联合管理委员会提出以下建议:学科的设置及各学科的课程要求,学位项目下各学科学生录取标准,学业考评及毕业程序的要求,联合学院学术活动的规章制度,以及就联合学院的知识产权政策向武汉轻工大学,匹兹堡州立大学和联合学院提出建议。

三、书记和副书记

学院设书记和副书记各1名。书记作为国际合作机构的党建第一责任人,主要把控、全局统筹和重大事项决策,确保中外合作办学的政治方向和办学质量;副书记协助书记开展党建与思政工作、全面负责学生日常管理,包括学风建设、心理健康教育、奖助贷补、国际生及港澳台生服务等,协调解决学生在学习(如中外课程适应)、生活中的实际问题。

四、院长和副院长
       学院设院长和副院长各1名。院长主要行使下列职权:执行联合管理委员会的决定;实施联合学院的发展规划,准备年度工作计划、执行规章制度; 准备年度预算并提交联合管理委员会审批,在联合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年度预算内开展相关财政活动;准备年度会计报告并报联合管理委员会审核;聘任和解聘工作人员,实施奖惩; 组织教育教学、科学研究活动,保证教育教学质量;7. 负责联合学院的日常工作和管理;及负责联合管理委员会分配的其他工作。副院长协助院长完成以上工作。

五、学生工作办公室

学院设置学生工作办公室,配备若干名辅导员。学生工作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:思想政治教育与价值引领、学生日常管理与秩序维护、学生奖惩与资助管理、学风建设与学业指导、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、学生社团与社会实践管理、毕业生相关工作、以及其他学生服务与协调工作,确保学生正常学习生活、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

六、学院办公室

学院设置学院办公室,配备若干名教学秘书。其主要职责是:协助制定落实学期教学计划,负责课程安排、教师与教室调配及课程表编制。 处理调课、代课申请,协调临时教学安排调整。 收集整理学生选课信息,协助办理重修、补考等手续,收集核对报送学生成绩。 整理归档教学档案,如课程大纲、教案、成绩等。 传达教学通知,统计上报教学数据。 协助组织教学相关会议及考试相关工作。